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关于共青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请示的批复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党委关于共青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请示的批复
院团委:
你委《共青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请示》收悉,经5月11日党委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委于2016年05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意见;
二、同意你们关于新一届总支部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的意见;
三、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党员大会主要议程和选举办法的意见;
四、同意肖舒羽、胡晓栋、谢宇翔、吴宁沁、赵云燕、王祥、温乃馨、杨林智、许柯楠9位同志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差额2人。
请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团委委员,并进行委员分工。
请将选举结果于党员大会后5日内报党委审批。
特此批复
中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
2016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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